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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从政府服务、财税支持、融资促进等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法律规定.我市7万多家工业企业中,中小微企业占比达99.8%,在提供就业、税收贡献、经济拉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好...
  •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和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有关通知精神,市公积金中心联合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出台《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   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和《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通政规〔2017〕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7月1日起,全市生育保险一次营养费补助标准调整.  调整后的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费补助计发标准按上一年度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
  •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和市人社局《关于调整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从2018年8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从1890元/人/月调整为2020元/人/月.  失业保险费实际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含8月)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
  •   根据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通政办发〔2018〕63号)的精神,通州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人均660元/月.按照《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72号)的有关规定,从2018年7月1日起,通州区失业保险...
  •   从7月1日起,将上调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原来的每月793元/人调整为每月845元/人.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泰政办发〔2018〕62号)文件要求,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10元/人每月提高到6...
  •   为保障全市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确保生育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将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  我市要求各地认真执行《江苏省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94号)和有关政策要求...
  •   依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从今年7月1日起,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810元调整至860元,由此,南京市失业保险金月标准的下限同期也从1053元增加到1118元,每月增加了65...
  •   日前,我省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7月16日,市人社局召开退休人员2018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部署会议,就今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进行了解读.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比例高于机关事业单位  此次调整的起始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调整...
  •   常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政策自本月16日起执行新政,之前规定与新政规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新政为准.  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进是根据国务院、住建部、财政部、人行及省市等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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