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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测算方式本月起调整

  为进一步完善西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根据国家建设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经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从2018年12月起,缴存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执行现行贷款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其缴存余额和缴存年数测算职工可贷额度,即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配贷系数,实行存贷挂钩.
  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科长 牛国庆 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配贷系数后,可以在最高贷款额度内鼓励多缴多贷、长缴多贷,更好地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互助性.
  执行贷款配贷系数后,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将在参照西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家庭还款能力、信用状况、所购房屋总价、首付款比例等因素的基础上,用配贷系数计算贷款额度时,通过浮动系数0.3乘以缴存年数,加上固定系数12,最后乘以缴存余额,来确定职工可贷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