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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

  惠民之举实实在在
  市人社局局长李钦辉:医保贴近民意,民意连着民心。厦门不断缩小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之间的待遇差距,深化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建设,推进人人享有更加公平、均等的医疗保障,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缓解广大市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全体参保人员从这次政策调整中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让全体市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这是市委、市政府实实在在的惠民之举。
  【举措】
  提高医保政府补助标准
  自2012年7月起,我市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今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意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60元,其中财政补助提高到360元。从7月起调整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500元基本药物费使用范围等政策,该项目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