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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乡居民养老金调标完成

  我省从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增加20元,由原来160元提高至180元.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是西宁市第六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
  凡2018年1月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及以后达到享受待遇条件的人员纳入本次养老金调整范围.2018年6月15日,西宁市139531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完成,一次性补发2018年1月至5月调整的基础养老金1382.35万元.从2018年6月开始按照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发放.
  为确保此次调标工作顺利如期完成,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省级预调、区县级批量调待复核的方式进行.建立日调度制度,每日将调待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工作进度逐级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此次提高标准后,西宁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比国家规定的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88元高出了92元,位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