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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县失业保险待遇调标补差工作全面完成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并人社发[2018] 39号)文件要求,从2018年5月1日起,我县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依次调整为每人每月1360元,每人每月补差230元.
  为使省政府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体现党和政府对失业人员的关怀,及时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到失业人员手中,清徐县人社局领导高度重视,经过共同努力,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调标补差发放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市于2018年7月按照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予以申领发放,并于7月25日前将5、6月份调标补差金额足额发放到位,早日惠及失业人员.目前,调标各项准备工作全部落实,本月25日后失业人员将陆续领取到调标后的失业保险金.
  经过紧张工作,我县失业保险待遇调标补差工作全面完成,从本月25日起,全县19名失业人员将陆续领到调标后的失业保险金,7月份共发放失业保险金31860元,其中补差金额为87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