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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保

  •   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关于调整2020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2019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不包括领取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津贴:一级伤残190元,二级伤残18...
  •   为防止人员聚集,方便群众办理,5月13日,天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疫情期间调整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期限有关问题的通告。  一、调整期限。将原2020年5月26日起参保人员不得补缴以前年度灵活就业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调整到2020年8月25日为最后补缴...
  •   日前,天津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支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做好失业人员生活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全力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继续阶...
  •   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宗教教职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自愿原则,以个人身份参加...
  •   近日,天津政务网刊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目前,滨海新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已正式启动,从现在起至12月底为2020年度天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集中申报缴费期,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年居民和学生儿童,可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目前,新区居民医保已形...
  •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效率,方便群众自主安排时间办事,减少现场排队等候造成的不便,从即日起,天津社保开通了微信预约取号服务,实现让办事群众“少跑路、少等候”。  办事人员可以关注“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r...
  •   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工伤职工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
  •   自今年7月1日起,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等待遇发放标准。  根据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期限处于第1至第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240元提高到133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13至第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200元提高到1290元。此外,...
  •   本月起,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可在全市范围内的任一分中心办理工伤门诊联网登记、《天津市工伤保险普通(康复)住院资格确认书》及《天津市辅助器具配置确认书》开具三项业务,实现工伤保险部分业务全城通办、就近办。  “社保中心通过深入分中心、工伤协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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