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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工伤保险将全面覆盖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从贵阳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2001年至今,贵阳市累计发生4292件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499人,受伤2627人,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近日正式出台的“贵阳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辖区内所有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须为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在单位内公示参保情况。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参加工伤保险职工的工伤医疗费用,认定工伤前先由用人单位垫付。认定工伤后,对已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继续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与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