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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内异地看病医保卡可通用

  采访当日,在市医保中心,记者恰巧遇到一位正在为其母亲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的年轻人。据其介绍,他的母亲正准备去厦门做手术,根据有关规定,他需要先到医保中心报备,填写转外就医登记告知单,再由石狮医保中心开通其医保卡后,就能在厦门进行刷卡消费。市医保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办理异地就医刷卡服务的手续并不复杂,只需携带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到市医保中心申请开通即可。
  不过,目前,这项“方便之举”只针对疾病类参保人员,而生育类参保人员需异地生产等仍需自己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根据当地的医保政策,凭医院出具的证明资料等回到所在地报销。
  ■相关新闻住院前突击“刷卡”,未必就划算“有人说,在住院前最好把医保卡里的钱花掉,这样做是好还是不好呢?”对此,市医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这是市民对医保卡认识的误区。
  记者了解到,目前,有不少参保人员以为住院时是将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先扣掉,再使用统筹基金报销,于是在住院前突击消费,将卡里的余额全部用完。而市医保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指出,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或现金支付。举个例子:如某人住院发生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10000元,统筹基金承担6000元,应由个人负担的起付标准、自负比例部分为4000元。而如果医保卡内的个人账户有余额5000元,出院结算时个人账户将支付4000元,个人账户余额应为1000元。由此可见,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越多,住院时需要个人现金支付的就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