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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出台失业保险新政

  日前,市人社局在充分考虑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精准测算、科学制定本地区失业补助金新标准,切实保障铜陵市疫情期间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根据国家、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人社局结合铜陵市实际,与市财政局在2020年7月3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失业补助金的受理范围、发放标准等。对2020年度失业的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以上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主要指辞职、离职以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申请每月500元;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期满未就业的,可申请每月400元;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年的,可申请每月300元,以上补助金发放最长6个月,从2020年7月1日开始执行,失业补助金只可申请一次,申领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新政策同时明确,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疫情初期实行的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1000元,最长3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政策停止执行。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折算失业保险费缴费期限,领取期间遇有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的,自次月起停发失业补助金,未发放的失业补助金期限不予保留。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为方便申领,按照“放管服”要求,铜陵市放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有关待遇申领限制,进一步畅通申领渠道,简化经办流程和证明材料,通过内部信息比对,部门信息共享和身份证信息等,核实失业人员领取期限,就业(含自主创业)失业状态等信息,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即可现场或网上申报有关待遇。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相关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线上受理渠道现正紧锣密鼓开通测试中,将于7月10日左右正式上线,届时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线上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