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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马鞍山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每月1242元

  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11月1日起,马鞍山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1380元/月.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省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调整失业金标准,自12月1日起,马鞍山市失业保险金调整至每月1242元,每人每月增加27元,共惠及全市5000多名失业人员.
  据市人力资源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马鞍山失业保险已实现市级统筹,所辖的当涂、含山、和县参照此标准执行.此前,马鞍山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1215元,是去年12月调整的.
  今年以来,马鞍山加大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性支付力度.据统计,今年1-11月,马鞍山失业保险基金共为10085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7141万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902万元,为4929名新增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求职补贴394万元,为425名企业参保职工发放提升技能补贴51万元,为15名创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待遇一次性支付31万元,有效保障了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