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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兜底作用保民生

  张掖市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兜底保障作用,采取积极措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保民生、稳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开展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对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且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展翅行动”。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凭当年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落实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按月发放。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2020年5月至12月期间,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参保地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