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查询 > 浙江社保 > 金华社保 > 磐安社保

我县暂停办理社保医保就业各项业务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人社(医保)信息化管理,平稳顺利完成数据迁移及系统切换,根据金华市统一安排,我县决定暂停办理社保、医保、就业等业务.
  据了解,3月29日-4月7日期间,我县将暂停社保、医保、就业等业务办理.在停用系统服务期间,社保、就业、医保经办机构窗口业务可通过纸质材料受理.医保报销方面,从4月5日20:00至4月7日6:00,我县所有医院、药店医保结算、医保异地"一卡通"结算将暂时停止.在此期间,本县医保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应在县内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自费结算,在2019年12月底前凭医疗费发票原件,到原就诊医疗机构重新进行医保结算.也可持社会保障市民卡、就诊病历、医疗费原始发票及其他报销所需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参保人员跨参保地在异地"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由本人全额支付后,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特别提醒广大市民,网上申报系统停用期间,企业申报工伤保险可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备案,明确参保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