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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生育保险

  •   从4月1日开始,温岭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实现台州市内直接刷卡结算。  按照以往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参保人需全额现金垫付生育保险医疗费,再持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出生证明和准生证等资料,到医保办事窗口申请报销,耗时费力。2018年8月,市...
  •   7月1日,秀洲区妇幼保健院及新安国际医院正式开通生育保险实时联网结算.今后,符合条件的职工在两家医院分娩出院时,不仅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实时结算,也能同时完成生育津贴的申报,实现生育保险待遇申报"零次跑".  实时结算、同步申报让产妇家庭"减负".据介...
  •   为切实保障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落实生育人员30 天奖励假生育津贴发放,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当前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丽水市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等精神,自2018 年8 月1 日(属...
  •   为维护生育职工权益,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均衡用人单位负担,根据浙人社发〔2018〕50文件精神,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参保女职工享受三十天奖励假,并依法纳入生育津贴发放范围.现就奖励假生育津贴发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发...
  •   浙江省永康市生育保险待遇网上申报平台开通,用人单位申请办理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可直接登陆永康市人社局官网上的"社保网上办事"模块,上传相关资料、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成功后,按提示时间将上传资料以纸质形式一次性提交人社服务中心即可.  据悉,此举...
  •   温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温州市生育保险办法》,该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昨天介绍,新《办法》和过去相比有多处调整:覆盖范围扩大、缴费比例上调、待遇标准提高、支付手续简化.  我市自2002年10月开始实施生育保险制度...
  •   明年桐乡生育保险有了新政,规定从2017年1月1日开始,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要为职工履行缴费义务连续满12个月,才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据了解,此次新政的最大变化是连续缴费时间由6个月增加至12个月,其他政策内容基本不变。在医...
  •   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布了《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与1994年颁布、至今仍处于“试行”地位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相比,征求意见稿呈现出适用范围扩大、缴费比例降低、待遇标准明确等亮点。  征求意见...
  •   2012年起,产检的所有费用都进医保的,生育保险这块只负责给你产假期间的工资和1000(顺产)的津贴,其他都不管了。
  • 生育保险是非常好,而且生育,检查的费用都可以得到报销,但不是个人可以缴纳的,是由单位购买的,自己不用出钱,一般单位的五险一金其中之一,就是生育保险。

浙江生育保险为生活在浙江的女职工提供生育保险保障,均衡生育费用负担,随时关注浙江生育保险新政策,对生育保险费率适时进行调整,保障浙江生育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