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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转移窗口不再受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85号)文件精神及全省社保经办统一工作布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通过人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平台进行办理。
  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的,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或“掌上12333”手机APP进行申请。跨省转移接续业务需通过平台系统信息交换,不再邮寄纸质表单。
  实施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办理后,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将不再受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申请,原有的各类网上办事、掌上APP等途径也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省内关系转移提示:全省社保经办系统集中前,省内转移业务按现行经办流程办理。全省社保经办系统集中后,参保人员省内跨区域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不再实实时转移,实行退休前一次归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