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日起,我区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调整至2340元/月,与苏州市区差距由537元/月缩小到462元/月,居民医保住院和门特待遇接轨苏州.7月1日起,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至360元/月,与苏州市区差距由130/月元下降到100元/月.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标准调整至630元/月,与苏州市区差距由340元/月下降到300元/月.7月底完成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年内还新增了苏州科技城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两条吴江医保专线.苏大附儿院作为大市范围内唯一一家三级儿科专科医院,其专线开通极大地方便了我区参保儿童就医问诊,意义重大.
2018年,根据吴江社保体系融入苏州规划,按照"同步提标、缩小差距"的原则,我区继续按序调整年度政策.
充分考虑社保体系接轨苏州需要和我区经济社会实际情况,2018年4月1日起,我区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由2340元/月调整至2660元/月,与苏州差距缩小到338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613元/月.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随基本养老保险一起调整.
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2660元/月,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每月19613元.
另外,为维护制度的公平性,自2018年4月1日起,原适用《吴江市外来农民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参保对象,统一按照《吴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自此,所有企业职工执行统一的医疗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