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通知: 从2021年1月1日起 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从每人每月160元 提高至173元 各地应在今年3月31日前 将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调整惠及全省近1100万城乡老年参保居民 调整后, 江苏城乡居民养老金最低标准 比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高出80元; 至此,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实现“十连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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