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部门的规定,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省直社保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上限18213元维持不变,下限调高至3170元,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请各单位在申报缴纳省直社保费时做好调整工作.省直社保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如需调整的可到我局前台办理相关业务.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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