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医保局副局长何继明介绍,根据国家的部署,广州市将自今年12月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参保人权益记录单邮寄试点工作。
而本次邮寄先行选择了2011社保年度(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含在职和退休),以及在2012居民医保年度(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参加居民医保且截至2012年11月30日已缴费到账的在校学生作为试点对象,“邮寄对象将在以后年度中不断扩大,最终将扩大到全市包括新农合参保人在内的所有参保人。”何继明表示。
可看养老及医保账户余额
记者了解到,2007、2008年广州市曾给参保人邮寄养老保险账单,但由于地税部门从2009年开始承担社会保险的征缴工作,邮寄工作中断。而此次邮寄的参保人权益记录单将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信息,并将单位及个人缴费具体数额明细写在内,同时还将显示养老及医保期末账户余额。
“这能让参保人了解自己的参保缴费、待遇享受和个人账户情况,确保参保人的合法知情权。”何继明表示,通过用人单位参保的将寄送至所属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将寄送至参保登记的个人地址;参加居保的在校学生,将寄送至所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