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起,以2018年4月工伤保险费率为费率基础统一阶段性下调50%.即东莞市所有工伤保险参保用人单位(除建筑业企业等按项目不记名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外)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在执行阶段性下调30%的基础上再下调50%,累计下调幅度为65%,执行期至2021年4月30日. 本次调整为全市统一阶段性下调,参保单位无需另行申请.费率实施阶段性下调后,工伤待遇水平不会受影响,参保人继续享受原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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