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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工伤保险费率统一阶段性下调30%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发挥工伤保险费率的杠杆作用,东莞出台文件规定,今后将根据用人单位上两个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情况等,确定其工伤保险费率是否浮动及浮动的档次.每两年为一个调整周期.
  会议决定,按照"建立健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制度,在浮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实施阶段性下浮"等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除建筑业企业等按项目不记名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外,全市参保企业工伤保险费率将在浮动基础上统一阶段性下调30%.
  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预计2018-2020年,该项措施将为东莞企业减负约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