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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直接结算

  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与所确定的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在原定服务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定西市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直接结算协议。这一政策的实施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水平,方便城镇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减轻个人负担,简化医疗费用报销环节起到积极作用。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直接结算,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只需结清按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城镇职工直接结算住院费用,城镇居民直接结算包括住院费用、生育住院医疗费用。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直接结算的正式实行有力促进了深化医疗服务体制改革,是推动社会保障卡探索运行的突破口,实现了看病就医和费用即时结算,是一项重大的惠民工程。
  全市各大医疗机构在仪式上表示,一定按照协议,加强经办能力建设,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抓好专业培训,科学设置参保、缴费、就医、支付等各种流程,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的统计报表体系,完善报表制度,拓展和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网络管理;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供质优、价廉、方便、规范的服务,确保基本医疗保险直接结算工作开局良好,稳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