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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成都城乡居民医疗保

  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出炉了。据悉,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筹资有变化!
  对比去年,今年主要有两点变化。一是大病互助缴费由两档变为一档,二是重特大疾病不用单独缴费。
  缴费基数是全省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筹资标准以省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全省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4717元为基数。打个比方,举个例子算一下:64717×80%×0.8%=414.1888,四舍五入就是410元,大病的筹资标准就是这么来的。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高新东区除外)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成年居民按每人每年440元标准筹资。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期为保险年度上一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即2020年的筹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24:00。
  筹资方式上,自2019年4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税务机负责征收,税务部门提供便利化缴费方式为代收单位、缴费人提供缴费服务,并负责对各类代收和缴费渠道的宣传和辅导。
  各区(市)县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居)委会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按照属地原则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组织参保、参保资助、代收、参保补助资金筹集等工作,并对代收单位进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