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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019年城乡基本医保缴费标准出炉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出炉,成年居民缴费标准分为两档,分别为400元和200元,相较2018年分别上涨了40元和20元.学生儿童(含大学生)缴费标准为200元,比2018年上涨了20元.
  据了解,办理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对象为,在蓉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幼儿园在校在园学生;或具有成都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散居儿童;父母一方具有成都市户籍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的未满18周岁散居儿童;具有成都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从业年龄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具有成都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值得注意的是,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高新东区除外)城乡居民按高档(400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他区(市)县城乡居民自愿选择参保档次.本次缴费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办理.医疗待遇享受时间为2019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大学生为2018年9月1日零时至2019年8月31日24时).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有6个月等待期(学生、儿童除外).
  此外,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为自愿参保,2019年缴费标准分别为520元和260元两档.如自愿选择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则不再另行缴费即可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如选择不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则需单独缴纳36元参加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据了解,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方式有三种,分别是现金缴费、刷卡缴费和银行代扣.通过银行代扣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费的签约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首次扣款时间为每年10月10日,补扣款时间为11月10日.办理了银行代扣业务的城乡居民,如两次扣款失败,须在12月20日前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或社区办理现金参保缴费手续,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