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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本月20日截止

  三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将于今年1月20日截止,逾期原则上不再征收.截至1月2日,三亚参保人数有31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75.6%.
  三亚2019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及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优抚对象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补助;非重度残疾人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50%;被征收土地农民所需的个人缴费部分,因累计征地失去70%及以上农用地的,市财政每年按缴费标准全额代缴;因累计征地失去50%及以上不足70%的,市财政每年按缴费标准的50%代缴,市财政代缴参保费的期限最长为20年.
  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采取非现金缴费的方式进行征收.已有缴费记录的缴费人,可在各区征收点刷卡缴费,也可在海南农商行ATM、CRS机上自助缴费,或在农商行的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等渠道缴费;新参保人员可在各区村(居)委会等征收点进行参保登记后,进行刷卡缴费或自助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三亚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和谐社会,解决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力措施,对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三亚的目标任务是全面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使参保人数达到41万人,参保率达到100%,实现三亚市城镇居民医保全覆盖.
  三亚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从2018年10月10日开始,至2019年1月20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