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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办医保退休无需窗口办理

  自2018年6月1日起,市医保局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退休"和"停保"业务的办理流程进行了调整和简化.5月23日,沈阳市医保局公布了"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停保和退休及居民医疗保险停保业务办理须知".6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退休条件的,不需要到窗口办理,系统自动审核退休,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6月1日起,符合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条件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系统自动审核退休,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不符合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条件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要按原来的流程,即参保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核定表》下方提示,持相关手续于每月1-15日到市医保局或各分局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
  此外,6月1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及居民参保人员,在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参保业务时,医保局直接为其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或居民停保业务,无需个人到窗口办理停保业务.
  哪些人员需要到医保局窗口现场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市医保局介绍说,主要是三类人员:一是医疗保险从应参保到退休前有应缴未缴费用的;二是未达到我市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和最低实际缴费年限,需要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三是发生重新认定工龄等养老保险退休信息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医疗保险退休业务.以上人员须于当月1-15日,持相关材料到所属医保局现场窗口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
  退休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①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少于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②本市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今年不少于8年,2019年不少于9年,实际缴费年限每年递增一年,到2025年不少于15年;③从应参保到退休前无应缴未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