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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9月1日开始

  2018年度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9月1日正式开始,今年的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都有变化.
  2018年度我区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和缴费标准为:区内户籍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每人每年550元;区内户籍未成年居民和在区内中小学就读的区外户籍学生每人每年220元;在本区就读的高校大学生每人每年180元;政府对上述三类对象参加居民医保实施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非我区户籍流动就业人员每人每年1300元.符合免缴条件的困难群众("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孤儿"、"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个人不需要缴费,年度保费全额由政府承担.
  区内户籍非从业居民、老年居民及未成年居民在户籍所在的镇(开发区、街道)、村委(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区内中小学就读的区外户籍学生取消原中、小学校学生参保由学校经办收费的模式,统一至《居住证》所在镇(开发区、街道)、村委(社区)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续保登记,办理登记时,需出具学校证明和《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户籍为钟楼、天宁和新北区的,回户籍所在地参保登记;户籍为金坛、溧阳的,可在学校所在镇(开发区、街道)参保登记,需出具学校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我区高校(常州幼儿师范学校、江苏省武进职业教育中心校、武进开放大学)就读的大学生,由学校统一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续保登记.
  2018年度我区居民医保缴费将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社保卡).请已参保并领取省社保卡的居民,到省社保卡相应合作银行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并足额存入个人应缴保费.已参保但尚未领取省社保卡的居民尽快到参保地所在镇(开发区、街道)人社科申办、领取省社保卡,后到相应银行办理金融功能激活和足额缴费.
  常州经济开发区所属戚墅堰街道、丁堰街道、潞城街道的参保居民,取消原交通银行借记卡缴费,取消原一张银行卡多人缴费模式,统一使用省社保卡缴纳本人医保费.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期为9月1日至11月20日,凡在此期间参保并按标准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可从2018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激活银行功能是扣费的必要前提条件.如不激活,即使账户内有足够资金,也无法扣费.卡片正面左上角即为省社保卡相应的合作银行.缴费人员本人携带省社保卡和身份证到合作银行办理激活手续,未成年人可由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簿代办.
  逾期不缴费或未足额缴费,以及不办理参保、续保缴费的居民,将造成医保关系中断,无法正常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如有疑问,可致电人社咨询服务电话12333.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如法定监护人为其及时办理参保并缴费成功的,新生儿的居民医保待遇费用报销可以追溯到刚出生时.如新生儿自出生已满3个月但不满1周岁办理参保并缴费成功的,则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费用报销不可以追溯.
  对未在规定的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各类居民(不含"困难群众"、符合规定的新生儿),在保险年度内(2018年1月-12月)可随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但个人不再享受政府补助,需要全额承担本保险年度应缴保费,同时在参保缴费次月起期满6个月后才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6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