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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再次提高

  自今年1月1日起,海盐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次提高,月人均增资140元,此次调整后的养老金将于7月25日左右全部发放到位,充分保障全县职工的退休生活.
  据悉,今年的调整政策延续了去年的做法,调整办法与去年基本一致,由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倾斜调整三部分组成,并首次明确提出了"并轨",实现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体制内人员"从单位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转变.
  在具体调整中,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5元.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以下部分组成,首先,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足15元的,补足到15元.其次,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86%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这其中不含社区综合补贴和军转干部补贴等统筹外发放项目.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高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一类是2016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第二类是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同时,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劳动模范和省先进生产(工作)者、原工商业者等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退休人员及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职工,给予不同程度的特殊调整.
  社会保障,牵动百姓,关系民生.昨天,记者从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此次调整后的养老金将于7月25日左右全部发放到位,全县共有54087人在此次调整中受益,每月累计增发760.11万元.
  在做好养老金调整发放的同时,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也是一项持续跟进的重点工作.海盐县严格落实养老保险基金监督及风险防范工作,定期按照审计流程,对养老保险的基金收支、参保登记、账户管理、支付运行及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论证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进一步规范养老基金管理使用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