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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金乡县2019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开始

  根据县人社局下发的《金乡县2019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公告》,2019年"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已经开始.2019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如何申报?
  补贴对象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领取失业金期满),包括: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等.
  补贴范围
  对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不含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且以个人身份自愿接续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的定额社会保险补贴.对自初次申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之日起女性四十五周岁以上、男性五十五周岁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最长不超过5年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申报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申请补贴材料
  1、本人签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盖章确认的《济宁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建设银行卡复印件;
  4、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①"双零家庭"人员,需有家庭所有劳动年龄内成员的未就业证明;②"单亲家庭",需有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婚姻证明;③"低保"人员,需有低保证;④"残疾"人员,需有《残疾证》.)以上材料均需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2份.
  补贴程序
  符合补贴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于2019年12月2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经调查、公示无疑义的,由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初审,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汇总,并填写《济宁市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经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划入申请者本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其他
  已经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停止社保补贴:
  1、已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
  2、被用人单位招用;
  3、未缴纳社保费;
  4、未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5、享受社保补贴期限已满;
  6、其他情况.
  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