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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失业保险

  •   日前,市人社局印发了《德州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大幅度、阶段性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覆盖城乡所有参保失业人员。  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参加过失业保险的目前未被用人单位正式招用的人员均可申领。按照规定,参保缴费1年以...
  •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就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德州市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其中,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下调30% ,个人费率下调40%;工伤保险单位费率下调50% .  据介绍,德州市失业保险费率继续阶段性执行1%的失业...
  •   2017年10月30日,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鲁人社发【2017】43号文,文件要求调整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通知印发次月执行.  我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认真贯彻文件精神,自2017年11月始,领取失业金的人员由90...
  •   为提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的职业技能,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作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宁津县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登记证书的人员,只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0个月(含36个月)以...
  •   从省人社厅获悉,山东率先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自2017年1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降至0.7%,个人费率降至0.3%,降低费率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德州失业保险为了保障在德州生活和工作的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确保广大失业朋友满足德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情况下,享受德州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