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查询 > 湖北失业保险 > 黄冈失业保险

黄冈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按照近日下发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我市将提高全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7年11月1日起执行.
  此次提标按照领取区域划分为两档:第一档为市本级和黄州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至每人每月1173元,上调了315元;第二档为团风、红安、麻城、罗田、英山、浠水、蕲春、武穴、黄梅9个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至每人每月1063元,上调了293元.
  对于2017年11月后已按原标准发放的失业保险金与提高发放标准后的差额部分,将随同调整当月的失业保险金一起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