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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方案报送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145号)要求,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综合考虑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2017年我市将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90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980元,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2016年,聊城市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17030万元,其中失业保险费征缴16059万元.基金支出13604万元,其中失业保险待遇支出7871万元,其他费用支出3299万元.年末结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10673人,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523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