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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再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牡丹江再次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费率.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调整为0.5%,个人缴费费率保持0.5%不变,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据了解,此次降费是继2015年3月和2016年5月下调费率后,第三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此举将惠及全市800余户参保单位,预计今年可直接减轻企业经济负担近2500万元.考虑到今年1月至5月,参保单位已经按原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其多缴费用可以抵顶以后月份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