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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哈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及大额医疗救助金筹资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了参保职工基本医疗和大额医疗费用负担。10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
  •   17日,哈尔滨市社保局发布《哈尔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提示》,提醒从2019年至今还没认证的哈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再不认证,养老金可能就要停发啦!  据介绍,按照上级“不认证就停发,认证后再续发”的工作要求,2019...
  •   根据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我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同时,相关人员在享受待遇条件、待遇标准、经办服务等方面也有所改变。  根据我市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和基金结余情...
  •   近日,哈尔滨市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经过测算,自2020年4月1日起,哈尔滨市区标准由1344元/月上调为1512元/月,失业人员月收入增加...
  •   按照中央、省、市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考虑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业务办理的需求,结合哈尔滨市实际情况,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自5月14日起,业务全面实行“网上办理+预约办理”模式。  预约方式:  (一)城六...
  •   按照哈尔滨市政府及市民大厦最新疫情防控总体部署,落实窗口服务“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市民大厦服务窗口办事实际,在大力提倡新制度网上经办的同时,对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新、老制度确需现场办理的业务,5月6日开始实行...
  •   2020年牡丹江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 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以下情况为非报销项目: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
  •   2019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收缴将于12月18日截止。人社部门提醒广大参保人员,请及时缴费,当年缴费可享受政府补贴。  据了解,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没参加过任何养老保险(不含商业养老保险),或者曾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但已经办理了职工保险封存手续...
  •   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260元;从居民医保筹资中划出70元/人,为每位居民购...
  •   日前,牡丹江市开始申报2019年上半年企业社保补贴,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2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请及时申报,逾期未报将不予受理.  按照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新招用持有《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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