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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失业保险稳岗补贴11月30日截止受理

  201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工作将于2016年11月30日截止,请符合稳岗补贴申领条件尚未领取的企业,速到所属的社保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企业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上公示--稳岗补贴公示中查询是否符合申领上年度稳岗补贴条件。符合条件申领的企业,点击进入厦门市对公综合服务平台,确认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无误后,自助打印收款收据,并在收款收据上加盖本企业公章。企业根据收款收据上提示的申领时间及申领地点,持收款收据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稳岗补贴。
  据悉,按照《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低于厦门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可以申请领取稳定岗位补贴(简称“稳岗补贴”)。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其稳岗补贴发放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上年度净裁员率=(上年初职工人数-上年末职工人数)/(上年初职工人数)*100%。上年初、上年末企业职工人数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实际缴费职工人数为准。上年初是指上年度1月,上年末是指上年度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