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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生育保险顺产报销费提高

  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连续缴满十个月,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强调的是,参保人生育必须是在符合国家、省计划生育规定内的.参保职工生育可享受生育费、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根据相关政策,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加,生育保险待遇也随之水涨船高.此次调整,顺产的生育医疗费按缴费基数的8%计算,新标准从2186元调整为2449元,比去年提高了263元;难产,其生育医疗费则按照缴费基数的12%报销,这样算来,新标准从3279元调整为3673元,比去年提高了394元.
  女职工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从547元调整为612元,比去年提高了65元;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也从273元提高到306元,比去年提高了33元.这两项费用对于生育参保人来说,无论是难产还是顺产按统一标准享受.
  此外,凡是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即使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无工作、无收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根据规定,男职工也可按照当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报销.
  劳动者无需到社保机构办理申请,只要携带出院记录、《出生证》等证明,男职工需提供配偶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工作、无收入的证明,就可由所在单位到社保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手续,费用由社会保险机构直接拨给参保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