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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社保

  •   为减少人员聚集,甘肃省社保局及各级各类社保业务经办工作继续推行“不见面”“网见面”服务。据介绍,对于线上无法办理的,参保单位和职工可电话告知办理事项并通过电子邮箱、传真等方式传送必要资料。办事群众还可利用...
  •   为保障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从2020年1月1日起,兰州市对企事业单位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水平进行调整。  调整范围包括: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工伤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企业工伤人员及...
  •   兰州市全面实现失业保险业务“网上办”“手机办”。  兰州市人社局加强失业保险业务信息化建设,在今年3月全面开通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网上申报办理渠道的基础上,于6月全面实现...
  •   新区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将继续执行。其中,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受疫情...
  •   5月25日,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发布通告,从6月1日零时至6月7日24时,全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停机进行数据迁移。6月7日24时以后恢复正常经办。  据悉,甘肃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信息系统已完成升级改造,具备再上线运行条件。经上...
  •   根据市统计局统计的我市2018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省政府最新发布的全省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我市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下线和缴存比例自7月1日起调整.  据...
  •   从7月1日起,该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执行新政策--根据兰州市统计局发布的我市2018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省政府最新发布的全省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数据进行调整.  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上年度的平均工资,且最高不超...
  •   为治理住房公积金领域乱象,维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5月21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者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信件或上门等方式进行实名举报或者匿名举报. ...
  •   从今年11月18日起,兰州市将阿扎胞苷、奥曲肽等17种抗癌药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  据了解,按照省上《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的要求,从2018年11月18日起,兰州市将阿扎胞苷、西...
  •   2019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将于本月30日结束.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包括5类人员,一是农村居民;二是城镇非从业居民(含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三是大中专学生;四是灵活就业人员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人员;五是户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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