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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社会保险事业惠及百姓

  社会保险事业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全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紧紧围绕《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认真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基金征缴收入较快增长,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民生指标按计划完成,社会保险保持了平稳运行态势。
  截至2015年12底,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66305人,较上年底增加23152人,增长6.75%。其中参保职工人数26725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17%,较上年底增加16876人,增长6.74%,缴费人数214237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0.11%,较上年增加3448人。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数99054人,较上年底增加6276人,增长6.77%,各县区离退休人数均有增长。
  参保职工人数继续巩固、缴费人数增长正常,离退休人数持续增长。参保职工人数和离退休工人数呈现“稳中有进”的态势。参保人数较上年底增加16876人,办理退休人数6646人。退休人数平均养老金调整较大。我市已连续11年调整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保持持续增长态势。2015年调待与缴费年限挂钩,向高龄人员获特殊倾斜。人均月养老金1758元较上年1577元增加了181元,增长率为11.41%。
  制度建设走向法制化,社保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随着《社会保险法》及40多项配套法规相继颁布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我市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决了热议多年的“双轨制”问题,完善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并先后解决了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原“五七工”、“家属工”等群体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