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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惠及20余万家企业

  截至去年12月31日,我省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惠及全省226151家企业,为企业减轻负担共计33751.89万元.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2017年的0.63%下降至0.54%,降低0.09个百分点,切切实实为企业减轻了负担.
  2018年5月1日起,我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在现行省定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50%.经测算,我省有五个统筹地区符合下调50%的条件,即省本级、福州市、厦门市、莆田市、泉州市,这五个统筹地区八类行业费率均下调50%,下调后一至八类行业费率为0.1%-0.95%.费率调整在各设区市的网站对外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