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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开始,集中缴费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12月25日.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缴费参保的,可延长至2018年2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城乡居民(含未成年人)医保筹资标准统一为200元/人.
  据了解,普通城镇居民参保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办理并代收医保费;符合民政补贴条件的低保城镇居民由区民政统一办理;符合残疾人补贴条件的残疾城镇居民由区残联统一办理.已在街道办事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村居民仍在街道办事处办理参保缴费.
  普通农村居民参保由所在乡镇(村组)统一办理并代收医保费;符合民政和残联补贴条件的农村居民先按普通农村居民缴费,再由民政或残联进行相应补贴;未统一参保缴费的农村居民可到乡镇卫生院办理并缴费.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不缴费,通过区扶贫办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在校(园)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并代收医保费.新生儿父母有一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当年不缴费,与已参保的父或母共同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0~3周岁婴幼儿参保缴费由监护人到乡镇、办事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
  外来暂住人员可在居住地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
  所有参保人员参保登记时都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相关手续.2018年3月1日,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录入截止,参保系统关闭,在此期间未能缴费登记的居民,视为放弃2018年参保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