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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待遇调整的通知

  根据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彦淖尔市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巴人社发【2019】80号),从2020年1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和待遇领取进行调整,供城乡居民选择。
  一、缴费标准及政府补贴
  缴费档次标准: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
  政府补贴标准:200元至400元分别补贴35元、40元、45元;500元至1000元补贴60元、65元、70元、75元、80元、85元;3000元补贴90元,5000元补贴95元,7000元补贴100元。
  二、以前年度缴费档次标准一次性提高
  2020年起我旗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已领退休待遇的人员)可对以前年度缴费档次标准进行一次性提高补缴,原有的缴费补贴不变。退休人员从提高缴费标准的下个月起按新标准计算发放待遇。以前年度缴费档次标准的提高,每人终身只可调整缴费一次,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请已参保人员慎重选择补缴档次,以免影响您的待遇。
  三、凡2019年12月已参加我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从2020年5月11日起至2020年7月11日止,带身份证、银行卡到所在镇社保办领取缴费核定单,到镇税务所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