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三门峡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再次提高,将由原来的每月1280元提高到每月1376元,每人每月增加96元.这次提高标准后,三门峡市每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将增支43.2万元,年增支518.4万元,这是三门峡市自2013年以来第四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为了做好失业保险待遇调整工作,三门峡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全力做好计算和保险金的筹备工作,切实保障全市失业人员能在10月底前按时领到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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