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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36万

 厦门网-厦门晚报讯(记者 吴笛)在刚结束的上个社保年度,我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136万,为历年年参保人数最多的一个社保年度,平均每人领取的待遇为6276.74元。昨日,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接听12333专线,就生育保险相关问题,为读者进行了详细解答。

  据悉,在社保五险中,仅生育保险待遇本市职工与外来职工一致,待遇基数由用人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决定。因此,生育保险有效地保障了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加强了厦门市对女性外来务工人员的吸引力,提升了用工环境,为促进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力量。

  另外,我市生育保险办理工作采取一站式服务模式,实现生育保险经办“零现金无障碍经办”。在待遇申领时,参保人备齐申领材料,提供银联卡号,在经办窗口受理后,相应的待遇在15个工作日内由银联转入参保人的银行账户中,一次性就可办妥全部手续,大大方便了参保人。

  问:林小姐,我2005年11月到2006年11月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有给我缴交生育保险费,但是2005年11月、12月的生育保险拖到2006年1月才帮我补缴。今年6月我的孩子出生了,请问我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答:你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30日内应去地税为员工申报保险,之后进行缴费。如果没有及时去申报并缴费,则从保险费到账开始月开始计算时间。也就是说,虽然你补缴了生育保险费,但应从2006年1月份起算缴交起始时间,而这样计算,你没有连续缴满12个月,因此不能享受待遇。

  问:我领了生育保险津贴,但是公司没有付我产假工资,这样可以吗?

  答:职工领取了生育保险津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产假工资。

  问: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两年,但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缴交生育保险,现在我怎样才能享受待遇?

  答:为职工缴交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用人单位没有尽到缴交生育保险的义务,职工自然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为了维护你的权益,你可以到市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中心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投诉电话5110656。

  问:我家宝宝刚满月,我也符合享受待遇的条件,请问我该如何申领生育待遇?

  答:请登录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http://www.xm12333.com/),下载《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按要求填写,单位核实盖章。携齐申领材料交所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受理窗口办理。符合申领条件者,受理15个工作日之后,申领人持银联卡到银行查询、取款。市属企业职工到市社保中心申领,区属企业职工到各区社保中心申领。

  问:我是一家企业的人事主管,我单位有双职工,能否为丈夫缴交生育保险后不给妻子缴交?

  答:《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应为本单位所有职工缴交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