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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

  《海南省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已经印发。根据方案,10月1日起,海南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全省实现“六个统一、两个确保”,即统一保障目录、统一参保登记、统一费率、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确保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变,确保两项保险制度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海南省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提出,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保证两项保险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全省将实现“六个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