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在怀孕期间3个月(12周)及以上、7个月(28周)以下引产或者流产的女职工,按1个月享受生养糊口补助;假如是妊娠3个月 (12周)以下流产的女职工,按15天(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均匀工资÷30日×15日)享受生养糊口补助。
详细来说,当妊妇妊娠7个月及以长进行分娩的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提前分娩的女职工,享受3个月的生养糊口补助。另外,假如女职工属于难产或剖宫产的,还将增加15天的生养糊口补助;假如是生养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养糊口补助;符合计划生养晚育(女职工年满23周岁以上,婚后怀孕生养第一个子女)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2个月的生养糊口补助。
沈阳市医保局政策咨询处处长王宏先容:“参加沈阳市生养保险的女性在出产期间还可以享受到生养糊口补助的津贴待遇。但是该糊口补助必需事先申请,并且由参保人向自己所在单位进行申请,再由参保人单位的工作职员在参保人出产后三个月以内,到市医保局办理申请手续。医保局核实身份后,按其享受期限和尺度,将生养糊口补助一次性拨付到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按尺度发放给参保职工。像陈女士这种情况,她假如不能本人到单位进行申请,可以委派支属尽快与单位的工作职员取得联系,进行申请即可。 ”那么女性职工的生养糊口补助又是如何核算的呢?据了解,生养补助是以职工生养或实施计划生养手术时所在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均匀缴费工资为基数,并且按划定的产假进行发放。假如参保人所在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均匀缴费工资低于全市职工月均匀水平,就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均匀工资为基数计发;难以估计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均匀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也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均匀工资为基数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