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辅助化疗为例:其时间周期比较长,一般为4到6期,每期两周左右,假如住院治疗,每一期住一次院,就需要掏一次住院“门槛费”、相关检查费。目前,首府参保职工首次住院,“门槛费”一、二、三级病院分别为200元、400元、900元,从第二次住院开始,一级病院每次住院收取100元,二级病院200元,三级病院500元。加之,社保门诊报销中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不全,良多放化疗在病院门诊做不了,只能住院治疗。可一些恶性肿瘤患者在术后放化疗住院期间,又不愿住在病院,当放化疗日才到病院,放化疗完了就回家,这就是所谓的“挂床”现象。人不住在病院,但每次住院的门槛费、逐日的床位费、护理费一样都不能少,这对于患者和其家人来说都是一种额外的负担。改为门诊治疗后,患者就可以节省很多不必要的开支。
据悉,恶性肿瘤门诊化疗用药范围包括西咪替丁等49种,诊疗项目包括动脉采血、磁共振平扫、各种穿刺液常规检查等115项;恶性肿瘤门诊放疗用药范围包括戈舍瑞林等33种,诊疗项目包括癌胚抗原测定(CEA)(化学发光法)、电子支气管镜检查、血气分析等163项。
目前,乌鲁木齐市相关部分完善了各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的相关政策。今后,乌鲁木齐市各种恶性肿瘤患者需做放疗、辅助化疗和适合在门诊治疗的其它类型化疗,将提倡在门诊治疗。因病情需要或身体前提的原因,确需住院进行放疗和辅助化疗的,需由科室主任提出意见,经病院医保办批准后,可住院治疗。同时,为便于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各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工作,乌鲁木齐市恶性肿瘤门诊化疗和放疗用药范围、诊疗项目目录已经制定出台。
9月6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目前乌鲁木齐市正在开展各种的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工作,其中就包括“门诊放化疗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为90%”,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减轻首府患有各种恶性肿瘤参保职员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