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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济宁市启用社保基金电子票据

  6月1日济宁市将启用社保基金电子票据,纸质票据将停止使用。届时,用户缴完费后就能从网上下载电子票据。
  首先,按时完善单位参保信息。为确保电子票据规范启用,各参保单位务于5月底前完成单位名称(规范全称)、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座机)、单位工作用电子邮箱等社保登记信息的完善工作。具体操作办法:登录“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官网” ,进入“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单位)”,根据弹出对话框要求操作。
  第二,社保缴费流程有变化。5月10日起,统一实行“先缴费再打印票据”的社保缴费流程。参保单位或个人需在完成缴费后再打印或下载票据。根据参保单位需求,可在缴费前打印缴费凭证。
  第三,过渡期票据如何衔接。
  (1)5月9日前已打印纸质票据的参保单位,请于5月底前完成缴费,6月1日后缴费的,需持纸质票据到社保服务窗口现场确认(交回纸质票据、下载电子票据)。
  (2)5月10日—31日期间申报并缴费的参保单位,须完成缴费后打印纸质票据。
  (3)5月31日前通过社保网上服务系统完成缴费、未领取纸质票据的参保单位,可到社保服务窗口打印纸质票据,不受时间限制。
  (4)6月1日后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或个人,基金到账后可自行下载或现场打印电子票据。
  启用社保基金电子票据后,参保单位和个人通过网络就可以实现网上申报、缴费、开票和取票,能够省去办事人员来回奔波的麻烦,也提高了社保经办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