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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部分社保业务办理时间调整

  7月20日24时至8月15日8时,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系统暂停办理业务;
  8月10日24时至8月12日24时,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全部暂停.由于8月份业务办理时间较短,将本月业务办理时间延长至8月31日,优先办理补收、中断、保险待遇计算业务手续.待8月15日新系统上线正式运行,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恢复办理,网上服务平台同步开通服务,同时支持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
  7月20日24时至8月4日24时,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系统暂停办理业务;8月5日,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恢复通过老系统办理业务,新系统上线期间,新乡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有关定点医院住院,定点药店购药业务不受影响.
  市社保中心有关人员表示,值得注意的是8月12日前仍无法办理征缴类业务,请广大市民在办理相关业务时看准时间,避免跑空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