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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降低社保费率

  自5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统一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此前的20%下调至16%.调整后,预计今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少缴养老保险费1.65亿元、7.46亿元.
  根据政策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乌鲁木齐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为18个月,缴费费率再下调20%,参保单位将少缴工伤保险费0.14亿元.
  此外,乌鲁木齐市将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继续实施单位和个人缴费总和1%的费率.
  除上述政策外,今年将继续执行企业不再为退休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