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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直就业困难人员获岗位社保补贴

  日前,临沂市直2018年度第四季度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审查工作已结束,共有705人符合社保补贴申报条件.
  据了解,经市工商信息比对,共有39家单位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41人,18家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140人和第二期灵活就业困难人员424人符合社保补贴申报条件.同时按相关要求确定了补贴金额.
  据悉,其中,就业困难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受理范围为,市属企业大龄失业人员("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员、低保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从事灵活就业,且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给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
  申报条件是按"先缴后补、分级负责"的原则,申请人员需是临沂市户籍,须经市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者从事灵活就业,并经居住地社区人社服务站、街道基层人社所逐级审查确认属实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