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查询 > 安微社保 > 阜阳社保 > 阜南社保

安徽省阜阳市扎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标准,地税机关负责征收.多年来,阜阳市地税部门与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密切协作,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做好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
  一、信息共享,数据联网征缴、地税两部门与时俱进,积极推行"互联网+"工作思路,依托网络,信息铺路,为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提前进入大数据时代打下坚实基础.
  (一)专人专线,无缝对接.
  征缴中心每月核定当月征收计划后,安排专人通过金税三期报盘导出计划,及时传递给地税部门,地税部门及时将应征数据导入征收系统,确保参保单位申报缴费渠道畅通无阻.为避免缴费单位"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缴费单位对社保费缴费基数、缴费人数、实缴金额等数据有异议的,两家单位派专人负责,及时沟通、修改,达成一致后再次导入系统,保证了社保基金应收尽收、准确无误.
  (二)与地税部门密切配合,切实落实社保费缓缴降率优惠政策.
  一是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皖政〔2016〕1号)文件精神,同意困难企业提出缓缴6个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要求,并签订缓缴协议.2016年,征缴中心与地税部门积极沟通,积极贯彻落实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阜城签订缓缴社会保险费协议的暂时困难企业共16家,缓缴社会保险费2201.37万元,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有力助推了我市经济良性发展.
  二是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33号)精神,先完成多缴社保费的抵缴计算,再将抵缴后的征收计划传递至地部部门,完成抵缴到账,对阜城第一批21家小微企业阶段性降低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事宜已执行落实到位.据统计,从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期间共减征养老保险基金1640766.4元,保证了参保缴费企业及时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红利,进一步减轻了小微企业负担,降低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促进了实体经济平稳发展,三是根据《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局〈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的通知》(阜人社发〔2016〕6号)精神,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到19%;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1%,个人费率0.5%维持不变.参保单位已按原费率缴纳5、6月份养老和失业保险费,其多缴费用可抵扣次月费用.截止至2016年12月共计累计减轻企业基本养老保险1787.86万元,失业保险1164.16万元.
  (三)升级数据网络平台,地税与征缴两家单位的合作模式更新为2.0版,基金配置实时到账.
  数据网络平台实现更新升级以后,目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税数据传至国库,国库确认后,信息反馈至征缴中心,这个过程一般为3个工作日,基金配置实现了实时到账.缩短了基金配置的时限,有利于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有利于参保人员及时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或退休手续,有利于参保缴费单位申领资质审查所需的缴费证明.
  二、多种缴费方式,便民利民地税部门依据征缴中心每月征缴计划,采取多种方式征收社会保险费,方便办事群众.
  一是网上自主申报缴费.参保企业通过地税官方网站自主申报当月社会保险费,网银一键缴费,方便快捷.
  二是签订三方协议,银行代扣.参保企业与地税部门、银行签订三方协议,银行根据每月应收数据,按月代扣,让办事群众更加省心.
  三是前往大厅窗口缴费.参保人员或企业也可自行前往地税部门大厅窗口缴费.
  三、地税、社保、银行窗口一体入驻,"征缴"服务零距离阜阳市各县市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为方便群众,与当地地税部门配合密切,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目前市直及各县市在征缴大厅内设置地税窗口或者地税服务大厅与征缴大厅相邻,甚至是征缴、地税和农村商业银行三家同时在大厅办公,缩短了距离,减少了办事人员往返路程,大大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社保征缴从核定到缴费实现"零距离"服务,极大方便了办事人员和群众,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地税、征缴两家单位密切协作,截至2016年12月,征收阜城职工(含个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五项保险基金101542万、8525万、5820万、2588万、58759万,圆满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征缴任务,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地税、征缴两家单位将继续紧密配合,发扬五大发展理念,"创新"思路,积极"共享",扎实推进阜阳市社会保险征缴工作,为助力建设大美阜阳贡献力量.